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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09 17:52:07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3-051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23 年 6 月 9 日,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 34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

不超过 46.37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0)。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份 34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77 元/

股,最低价为 28.4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8,054.40 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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