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自然分娩3000元/人次;剖宫产4500元/人次。
芜湖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补助
(相关资料图)
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定额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超过定额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一)女职工妊娠4个月(不含4个月)以下流产600元/人次;
(二)女职工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7个月(不含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800元/人次;
(三)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3000元/人次;剖宫引产4500元/人次;
(四)自然分娩3000元/人次;剖宫产4500元/人次;
(五)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100元/人次;
(六)绝育手术1000元/人次;
(七)复通手术1500元/人次;
(八)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分娩的,产前检查700元/人次。
注: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发生的,除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以外的其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