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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的生育津贴可以拿多少钱?-环球热闻

本地宝   2023-05-09 19:26:47

芜湖的生育津贴与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有关,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一、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时间内,参保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停发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相关资料图)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按下列方式计算:

(一)女职工妊娠4个月(不含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15天;

(二)女职工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7个月(不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42天;

(三)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产假98天,剖宫引产的,产假增加15天;

(四)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的,产假158天。剖腹产的,产假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由财政部门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不停发,生育津贴不予发放。

注:参保女职工在连续缴费期间或享受生育津贴期间更换用人单位参保的,生育津贴的标准按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生育津贴停发情形

参保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期间,用人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从欠费次月起停止发放生育津贴:

(一)参保单位连续欠费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可从补足欠费的次月起恢复享受生育津贴,按月顺延发放。

(二)参保单位欠费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的,欠费期间的生育津贴不予支付,由用人单位承担。